有限公司什麼時候需要核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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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公司什麼時候需要核數?完整解析
在香港經營有限公司,核數(審計)是一項法定責任,但許多公司東主對「什麼時候需要核數」仍感到困惑。本文將從法律規定、實際操作、豁免條件與常見誤解等角度,全面拆解有限公司核數的時機與必要性。
? 一、根據《公司條例》的法定要求
根據香港《公司條例》第622條,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,每個財政年度都必須:
- 編製財務報表
- 委任持牌核數師進行審計
- 向稅務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及利得稅報稅表(BIR51)
? 二、什麼時候需要開始核數?
1. 新成立公司
- 公司成立後約 18 個月內,稅局會發出首份利得稅報稅表
- 收到報稅表後 3 個月內,需提交經審計的財務報表
2. 每年定期核數
- 每個財政年度結束後,應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核數
- 通常會在週年股東大會前 21 天向股東提交審計報告
? 三、哪些情況一定要核數?
- 公司有開設銀行戶口
- 公司持有資產(如物業、股票)
- 公司有租賃合約或聘請員工
- 公司有任何收入或支出
? 四、什麼情況可以豁免核數?
只有在公司正式申請為「不活動公司」(Dormant Company)並獲批准的情況下,才可豁免提交審計報告與報稅表。條件包括:
- 沒有任何業務交易
- 沒有開設或使用銀行戶口
- 沒有聘請員工或簽訂合約
⚠️ 注意:即使公司實際沒有營運,若未申請為不活動公司,仍需核數與報稅。
? 五、核數需要準備什麼資料?
- 公司註冊證書、商業登記證
- 財務報表(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)
- 銀行結單、發票、合約副本
- 員工薪酬與強積金紀錄
- 上年度核數報告(如有)
? 六、常見誤解與風險
- 誤解:公司沒有收入就不用核數 → ❌ 錯誤
- 誤解:可以自己報稅,不用核數師 → ❌ 錯誤
- 誤解:零申報就代表不用報稅 → ❌ 錯誤
若未按時核數與報稅,可能面臨以下後果:
- 被稅務局罰款(最低 HKD 1,200 起)
- 被發出法院傳票
- 公司信用受損,影響貸款與融資
? 七、報稅與核數時限
- 首份報稅表:公司成立後約 18 個月內發出
- 提交期限:收到報稅表後 3 個月內
- 之後每年:根據財政年度結算日定期核數
總結而言,核數不僅是法律要求,更是公司營運透明、財務健康與信譽的象徵。無論公司規模大小,只要未正式申請為不活動公司,就應每年進行核數與報稅。